致各潜在供应商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现对水尾镇竹产业全产业链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实施部分)施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1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更正为“本次采购活动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市政行业设计单位承担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中涉及到本次更正的内容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 。
2 、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0日17:00”顺延至“2022年6月14日17:00”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5日10:00” 顺延至“2022年6月17日14:30” ;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13日下午17:00前” 顺延至“2022年06月16日下午17:00前” 。
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